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0387期)。
1、“清流县第二高级中学”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清流县第二高级中学
法定代表人
黄晓燕
开办资金
40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学制三年。办学宗旨: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国家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德立校、依法治校,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
住所
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3MB0977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