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清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05月3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1197期)。

1、“清流县抗旱服务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清流县抗旱服务队

法定代表人

郝丽

开办资金

3.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防汛抗旱管理,防洪调度,抗洪抢险组织,抗旱组织,防汛抗旱资金管理,防汛抗旱人才培训等。

住所

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凤翔社区凤翔街14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3MB0886956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