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37847期)。
1、“清流县虹桥幼儿园”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清流县虹桥幼儿园
法定代表人
柳艳
开办资金
30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学龄前幼儿开展保育、教育。
住所
清流县龙津镇桥下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3MB1P6682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