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制定乡镇建设规划,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以及厕所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辖区环境监管服务性工作;负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乡村道养护工作等。具体承担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与县直部门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承担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原:参与制定乡镇建设规划,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以及厕所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辖区环境监管服务性工作;负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乡村道养护工作等。具体承担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与县直部门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承担行政执法培训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