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53314期)。
1、“明溪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明溪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火招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富有成效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住所
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解放路57号宣传文化中心四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1MB1Q830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