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30869期)。
1、“中共明溪县委报道组”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中共明溪县委报道组
法定代表人
雷玉平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党的新闻宣传方针政策,把握新闻宣传基调;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全县重大主题的新闻宣传策划;积极向上级党报党刊提供新闻作品,协助配合上级媒体和新闻单位来我县采访;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明溪县河滨北路189号融媒体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1MB1Q70119M
2、“明溪县信访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明溪县信访服务中心
廖凯
3万元
受理来信,接待来访、网上信访、电话信访等形式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或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有关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负责信访数据、统计报表的收集和反馈工作。
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366号
12350421MB1L35298B
3、“明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告事项:
明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谢旭峰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明溪县东方军路166号劳动大厦一楼
12350421MB1L366108
4、“明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事项:
明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吴晓东
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调解和仲裁的具体工作;负责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的日常管理;承担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12350421MB1L366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