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拟订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跟踪落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完成乡党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水利、农村经营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做好招商引资和统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
负责农机技术推广服务,负责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服务质量的监测;负责落实政策性农机具购机补贴;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村多种经营服务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测工作;农村土地流转和承包合同服务工作;负责农村会计财务辅导;代办村级财务核算;负责农村经济统计报表;负责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事务工作;负责联系和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负责乡村文化活动室建设,组织各类文体活动,挖掘民间艺人,传承保护民间文化艺术。做好相关文体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开发、利用和保护乡镇旅游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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