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47184期)。
1、“三明市客家文化生态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三明市客家文化生态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永祥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客家文化的调查研究、资料整理与数据库建设;开展客家文化的宣传、教育与推广等工作。
住所
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50幢B座15-16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00MB1U59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