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08293期)。
1、“三明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三明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邓玲芳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对辖区内遭受监护侵害、生活无着、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等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依法提供帮扶救助;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人员培训等工作。
住所
三明市三元区高岩新村41幢3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00MB1L8329X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