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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党史、文献、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部署等,制定全县党史、文献、地方志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党史、文献、地方志工作。(二)研究中共仙游党史和文献,编纂仙游地方志,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开展党的历史、文献和地方志文化的宣传教育,发挥党史、文献、地方志的存史资政育人作用,为新时代党的建设、县委和县政府决策服务。(三)记载、总结、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仙游的探索与实践,协助跟踪研究县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进程。(四)征集、研究仙游党史和文献资料,编纂出版仙游党史基本著作和编年史、专门史、口述史、党史大事记、党史文献资料专题、党史人物传等党史书籍。(五)组织指导全县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组织整理出版旧志。(六)组织指导全县地方党史、文献、乡镇(街道)志、村(居)志、特色志的编纂。(七)组织开展党史、文献和地方志资源的研究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八)审核涉及仙游党史、文献的重要文稿、档案、书稿、照片。(九)组织开展党史、文献、地方志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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