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202303)。
1、“莆田市荔城区文化服务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荔城区文化服务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林清海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在主管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传递文化信息,组织文艺交流活动。
住所
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236号荔城区区委大院内4号楼6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0746390885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