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领登记公告
荔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202302)。

1、“莆田市荔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荔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法定代表人

涂超雄

开办资金

13.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荔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主要职责是: 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劳动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住所

荔城区镇海街道东梅路59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21779610186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