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202302)。
1、“莆田市荔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荔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法定代表人
涂超雄
开办资金
13.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荔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主要职责是: 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劳动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住所
荔城区镇海街道东梅路59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21779610186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