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200201期)。
1、“莆田市荔城区涉外收费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荔城区涉外收费中心
法定代表人
谢明凤
开办资金
2.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按照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税外收费的项目、标准和有关规定,做好税外收费的审核和执收工作。
住所
莆田市荔城区县巷63号3号楼4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21F2736660X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