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7145期)。
1、“莆田市荔城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荔城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林少雨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工作的方针、政策:为区委社会工作部履行对全区社会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做好社会工作事务性工作,促进社会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完成区委社会工作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文献东路1110号3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21MB1R35293K
2、“莆田市荔城区国防动员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莆田市荔城区国防动员事务中心
陈丽芳
3万元
负责国防动员综合协调、动员准备、专项统计等具体事务性工作;为区人防办履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人防通信建设等相关职责提供服务和保障;负责海防事务性工作;完成区政府办、国动办、人防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县巷63号
12350321MB1R06150G
3、“莆田市荔城区台胞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莆田市荔城区台胞服务中心
柯雄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为台胞提供涉台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完成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胜利北街236号
12350321MB1R94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