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204)。
1、“莆田市荔城区机关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荔城区机关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阮宇琨
开办资金
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高效运行。业务范围:1、负责政府机关直接管理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产权、产籍的管理和监督;2、负责区党政机关车辆的编制、配置;3、负责区机关大院、院外办公区和周转房的服务管理、绿化美化、环境卫生以及通讯、供水、供电等服务性、技术性保障;4、负责区机关大院安全保卫、防火抗灾等工作;5、配合区委办、区府办做好机关重大活动、大型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等等。
住所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胜利路26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21MB1N70845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