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203)。
1、“莆田市荔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荔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文献
开办资金
195.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局机关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提供支持保障和服务;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抽样和检测;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城门街603弄1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21MB1P29852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