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46025期)。
1、“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黄惠杰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开展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成效。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法律服务以及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网络平台、网络信访、业务数据库和应用系统网站的运营维护和数据统计。
住所
福建省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9MB1B451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