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395428期)。
1、“莆田市秀屿区房屋拆迁工程处”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秀屿区房屋拆迁工程处
法定代表人
李海生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拟定区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项目计划等事务性工作;拟定我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指导、监督、检查辖区房屋征收部门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办区住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兴秀路1333号秀屿区政府2号楼426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415535847X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