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登记公告
秀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76645期)

1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党群服务中心(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党群服务中心(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原: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吴锦华(原:郑建平)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为辖区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协助党委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等。负责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负责承办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有关审批服务及日常运行的规定制度,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具体梳理编制镇权责清单,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负责为开展延伸服务的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完善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等具体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工作规划,指导各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建设和文明实践活动开展;负责组织开展常态化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等。推动整合基层政务服务、党群活动、综合治理、协商议事、文体康养等功能,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站式办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原:承担基层党建、民政救济、医疗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体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生育关怀、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民族宗教等领域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镇及上级相关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4MB1L2623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