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秀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2月27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41026期)。

1、“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南日自然资源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南日自然资源所

法定代表人

林瑞腾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规定;组织进行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和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负责各项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协调、审核;核定并落实农村集体和个人年度林木采伐指标;贯彻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落实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的各项措施,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工作;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实施经常性巡回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负责自然资源的调查、统计等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确权登记业务受理、权籍调查、初审复核、报送复审、颁发证书;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收林业专项基金和其他收费;办理上级交办其他业务。

住所

秀屿区南日镇海山村南海东路1号南日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306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4MB1U22401K

 

2、“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平海自然资源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平海自然资源所

法定代表人

王志洪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规定;组织进行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和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负责各项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协调、审核;核定并落实农村集体和个人年度林木采伐指标;贯彻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落实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的各项措施,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工作;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实施经常性巡回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负责自然资源的调查、统计等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确权登记业务受理、权籍调查、初审复核、报送复审、颁发证书;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收林业专项基金和其他收费;办理上级交办其他业务。

住所

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平海村平府街1号平海镇人民政府光琼楼1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4MB1U223990

 

3、“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东峤自然资源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东峤自然资源所

法定代表人

吴建忠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规定;组织进行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和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负责各项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协调、审核;核定并落实农村集体和个人年度林木采伐指标;贯彻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落实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的各项措施,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工作;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实施经常性巡回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负责自然资源的调查、统计等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确权登记业务受理、权籍调查、初审复核、报送复审、颁发证书;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收林业专项基金和其他收费;办理上级交办其他业务。

住所

秀屿区东峤镇人民政府2号办公楼209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4MB1U2241XB

 

4、“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埭头自然资源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埭头自然资源所

法定代表人

林凡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规定;组织进行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和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负责各项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协调、审核;核定并落实农村集体和个人年度林木采伐指标;贯彻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落实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的各项措施,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工作;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实施经常性巡回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负责自然资源的调查、统计等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确权登记业务受理、权籍调查、初审复核、报送复审、颁发证书;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收林业专项基金和其他收费;办理上级交办其他业务。

住所

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2号楼2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4MB1U224366

 

5、“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东庄自然资源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东庄自然资源所

法定代表人

黄仕哲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规定;组织进行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和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负责各项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协调、审核;核定并落实农村集体和个人年度林木采伐指标;贯彻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落实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的各项措施,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工作;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实施经常性巡回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负责自然资源的调查、统计等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确权登记业务受理、权籍调查、初审复核、报送复审、颁发证书;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收林业专项基金和其他收费;办理上级交办其他业务。

住所

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秀港中大道388号办公楼1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4MB1U223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