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32309期)。
1、“莆田市秀屿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唐少强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定,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承担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统一领导辖区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辖区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负责查处辖区内农业领域违法案件,协助相关部门查处跨区域和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配合有关司法机关查处刑事案件;处理有关投诉举报事项;完成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兴秀路1333号5号楼319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4MB1T70146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