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秀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3029期)。

1、“莆田市秀屿区月塘镇综合执法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秀屿区月塘镇综合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李国峰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职权,承担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赋予或委托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职权,在辖区内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等权力。配合做好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的统一执法工作,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通报辖区内违法行为,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与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派驻机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组织协调区直相关部门派驻机构执法资源和力量,开展本辖区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和问责。组织开展与行政执法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莆田市秀屿区月塘镇坂尾社区过坑19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4MB092072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