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0379期)。
1、“中共秀屿区委离退休干部党建指导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中共秀屿区委离退休干部党建指导中心
法定代表人
林丽英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拟定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计划、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区各部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全区各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建考评述职工作,做好全国、全省、全市、全区离退休干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的推荐工作;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以离退休干部为主体的涉老社团党组织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开展老干部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银发人才发挥作用,深化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兴秀路1333号1号楼314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4MB08157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