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88605期)。
1、“莆田市秀屿区土地征收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秀屿区土地征收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潘伟华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土地征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政策、工作制度、征收补偿方案、决定公告、征收决定的草拟等事务性工作;指导做好征收土地前土地现状调查、签订征收和补偿安置协议等事务性工作;会同乡镇做好全区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核定等相关服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业务工作。
住所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桃李街330号3#楼302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4MB08046747
2、“莆田市秀屿区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公告事项:
莆田市秀屿区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
吴延龄
为海洋事业发展提供海域资源开发利用监视监测服务。负责编制全区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年度工作方案、监测全区海域资源和开发利用状况;负责全区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的质量控制与保障工作,接收、汇总与处理全区海域监视监测数据;完成上级海域动态监视监测机构交办的业务工作。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桃李街330号3#楼405室
12350304MB0804711D
3、“莆田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秀屿区大队”公告事项:
莆田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秀屿区大队
卢建军
贯彻执行和宣传土地、矿产、规划、测绘、林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土地、矿产、规划、测绘、林业等行政处罚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对辖区内履行执法职责的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监督,受理镇执法权限范围之外的执法线索;监督指导辖区内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桃李街330号3#楼203室
12350304MB0804703J
4、“莆田市秀屿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莆田市秀屿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傅荣
为全区林业建设、产业发展、技术培训、林业管理、保护等工作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救助、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等服务工作;组织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服务工作,发布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和警报,搞好疫情监测和防控服务工作;做好林木产品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签发省内、省外调运检疫证书等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业务工作。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桃李街330号3#楼402室
12350304MB0804690W
5、“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公告事项:
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林志文
协助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政策、法规、标准、规程的研究工作;为国土空间体系规划、区域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各种专项规划及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技术审查和成果提供等工作提供服务;协助指导村镇规划编制管理以及各乡镇规划业务;协助上级交办的规划课题研究的组织编制、技术审查和成果提供等工作。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桃李街330号3#楼401室
12350304MB08046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