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459445期)。
1、“涵江区梧塘镇综合执法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涵江区梧塘镇综合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纪源烽
开办资金
0.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与行政执法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和镇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在辖区内以本级人民政府的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辖区内违法行为,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承担需由上级相关部门查处的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工作。配合参与上级相关部门在本辖区相关领域开展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完成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涵江区梧塘镇平和路20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3MB017301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