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43656期)。
1、“莆田市涵江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涵江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林阳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保障。依法查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违反注册登记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合同行政违法行为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依法查处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认可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监督管理违法行为。
住所
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公园东路55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3MB1U902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