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39301期)。
1、“莆田市涵江区台胞台企交流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涵江区台胞台企交流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鸣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辖区台胞台企提供服务。 宣传贯彻惠台政策,并向台胞台企提供政策咨询。收集反馈台胞台企诉求,调解纠纷,依法保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参与搭建涵台产业合作平台,协助台企在涵投资、项目落地。参与组织涵台经贸洽谈、文化交流、青年交流等活动,推动两岸社会融合、经济融合、情感融合。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住所
涵江区兴涵街1号-3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3MB1U8600X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