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373256期)。
1、“莆田市城厢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城厢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魏准
开办资金
1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宣传、贯彻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的政策、法律、法规,并执行相关执法工作。
住所
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2068754773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