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70511期)。
1、“莆田华林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华林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国霖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向企业提供产业、科技、扶持等政策咨询服务,争取各级项目资金扶持,协助企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协助企业做好公司设立、工程建设、要素保障、用工需求、职工权益维护等工作;受理企业诉求,解决一般性问题,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会商解决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协助做好开发区评价评比、统计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负责支持和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开发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荔华西大道22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2MB0A99329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