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0434期)。
1、“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综合执法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综合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郑翰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从事公益服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一)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等赋予本级人民政府的行使执法职权,在辖区内以本级人民政府的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等权利;(二)在职权范围内对农业、水利、林业、建设、人口、计生、教育、劳动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领域实行综合执法,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通报辖区内违法行为,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三)建立健全与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派驻机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组织协调公安、市场、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等派驻机构执法资源和力量开展本辖区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和问责;(四)配合做好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的统一执法工作。
住所
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常太社区利洋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2MB1R5662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