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4120期)。
1、“莆田市城厢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城厢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关振祥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职责是承担权限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有关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的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地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负责辖区内日常执法检查、违法案件查处;承担监督指导辖区内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对辖区内履行执法职责的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监督。
住所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7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2MB0990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