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0817期)。
1、“莆田市城厢区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城厢区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天疆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和动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及身心健康教育;开展“老少共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协同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爱护青少年;配合党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开展培养教育青少年工作。
住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6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2MB0853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