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202202期)。
1、“莆田市口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口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林建芬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全市口岸开放提供协助。业务范围:协助开展全市口岸开放、整顿、关闭和设立外贸作业点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口岸通关环境建设、通关协作机制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全市口岸运行的分析和统计工作。
住所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169号莆田市政府办公楼2号楼416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0727917610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