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202101期)。
1、“莆田市肺科医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肺科医院
法定代表人
林群英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呼吸系统疾病及突发公共事件防治保障 业务范围: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外科(胸外科专业)、传染科(肠道传染病专业/呼吸道传染病专业/肝炎专业/虫媒传染病专业/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蠕虫病专业)、结核病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职业病科(尘肺专业)、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 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住所
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99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0MB028500X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