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58505期)。
1、“莆田市燃气安全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燃气安全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朱丽辉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市本级的城镇燃气管理和安全、查处城镇燃气行业违法案件事项的技术性、辅助性和服务性工作;负责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工作;负责燃气行业信息(平台、人员、资金)及瓶装石油气用户数据采集工作,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提供技术性服务;受理12345平台、信访等部门转来的燃气管理方面信访投诉件、纠纷调解,协助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的定期安全评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住所
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筱塘北街28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0MB1U0350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