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301期)。
1、“莆田市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莆田市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
徐丽君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支持。协助市商务局推进我市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相关的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住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政府1#34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0MB1Q48923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