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44236期)。
1、“厦门市同安区祥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厦门市同安区祥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黄远志
开办资金
1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祥和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等工作。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祥和三里3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212MB1P46011D
2、“厦门市同安区美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厦门市同安区美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许阿智
负责美林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等工作。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西柯街338号
12350212MB1P46003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