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同安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0年09月0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01561期)。

1、“厦门市同安区巡察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厦门市同安区巡察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蔡志强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区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辅助性、技术性等日常事务工作。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212MB1C915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