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57118期)。
1、“厦门市集美区锦鲤实验学校”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锦鲤实验学校
法定代表人
杨娜青
开办资金
1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实施小学、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业务范围:小学、初中教育教学。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锦珩路16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211MB1U00915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