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集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5月19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57118期)。

1、“厦门市集美区锦鲤实验学校”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锦鲤实验学校

法定代表人

杨娜青

开办资金

1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实施小学、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业务范围:小学、初中教育教学。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锦珩路16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211MB1U00915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