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35323期)。
1、“厦门市集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新星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主管部门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住所
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68号北楼307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211MB1F469952
2、“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厦门五缘第二实验学校集美分校)”公告事项:
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厦门五缘第二实验学校集美分校)
林勇军
60万元
实施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初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兑山西珩路288号
12350211MB1G6246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