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23471期)。
1、“厦门市和风中学”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厦门市和风中学
法定代表人
庄学培
开办资金
4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初中义务教育、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高中学历教育。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澳路11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208MB1Q2826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