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100040937期)。
1、“厦门市海沧区芸美小学”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厦门市海沧区芸美小学
法定代表人
范永雄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法,为党和国家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坚实基础。 业务范围:接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及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外来农民工子女入学,实施小学学历教育。
住所
厦门市海沧区孚莲二里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207MB0163758J
2、“厦门市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公告事项:
厦门市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
戴曙光
50万元
宗旨: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法,为党和国家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坚实的基础。业务范围:接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及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外来农民工子女入学。实施小学及初中学历教育。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霞光东里326号
12350207MB020175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