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04165期)。
1、“厦门市湖里区殿前街道综合执法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厦门市湖里区殿前街道综合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陈发辉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依法赋予或委托的综合执法权、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等职责,制定街道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长浩陆22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206MB1M61534M
2、“厦门市湖里区江头街道综合执法队”公告事项:
厦门市湖里区江头街道综合执法队
辛向东
10万元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台湾街289号
12350206MB1M88649X
3、“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综合执法队”公告事项:
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综合执法队
周富强
福建省厦门市仙岳路1968号
12350206MB1M886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