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思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1年01月28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19798期)。

1、“厦门市思明区巡察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厦门市思明区巡察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庄靓靓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区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做好巡察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等日常事务工作。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46号二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203MB1J51456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