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100038992期)。
1、“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厦门市思明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心、厦门市思明区人防建设服务中心、厦门市思明区夜景照明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厦门市思明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心、厦门市思明区人防建设服务中心、厦门市思明区夜景照明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金城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物业管理、夜景照明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履行辖区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三)履行权限范围内夜景工作的监督、指导、考核和规划等行政监管职能;(四)牵头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统筹协调改造提升工作中涉及的相关事宜;(五)做好人防建设服务有关工作;(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30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203MB0420961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