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34812期)。
1、“厦门市杏林医院(厦门市传染病医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厦门市杏林医院(厦门市传染病医院)
法定代表人
张福星
开办资金
200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的健康提供全面的医疗和护理服务。涵盖全科医疗护理及保健、传染病诊疗、医学研究、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医疗人员培训等多个领域,同时承担着厦门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救治任务。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洪埭路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200MB1T250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