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36743期)。
1、“福州市长乐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福州市长乐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福州市长乐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冯腾云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和修缮等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烈士纪念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上级开展本辖区内失踪烈士遗骸搜寻;收集整理烈士英名录、烈士遗物和事迹并进行陈列展示,开展烈士祭扫纪念和宣传教育活动等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住所
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11号楼21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82MB1T0309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