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0036期)。
1、“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法定代表人
蔡演丹
开办资金
3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和谐路33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82MB09356587
2、“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党群服务中心(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党群服务中心(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刘智清
5万元
主要承担基层党建、村(居)建设、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救济、优抚安置、民族宗教、自然资源、生态保护、退役军人服务等领域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为企业法人、党组织以及党员群众办事提供政策咨询、企业服务、便民生活、投诉受理等服务工作;指导协调进驻(延伸)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具体梳理编制乡镇权责清单;协助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残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
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建设路323号综合办公楼1层
12350182MB096714X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