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长乐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2年12月12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20588期)。

1、“福州市长乐区纪委清风园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纪委清风园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林昭星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负责清风园的日常管理、设备维护;协助纪委审查工作的协调以及纪律审查后勤技术保障、陪护人员管理等工作。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6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82MB1P62038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