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71673期)。
1、“福州市长乐区船政文化保护发展中心(福州市长乐区历史文化史迹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船政文化保护发展中心(福州市长乐区历史文化史迹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吴芳义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保护、修复、开发、利用以及船政、海丝文化挖掘传承等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对接福建船政文化管理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住所
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行政中心13号楼20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82MB1M97959D